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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生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发布时间:03月01日 16:31浏览次数:

毕业生学生党员:

     为保证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本人情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自觉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单位

(一)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转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组织关系转出后,必须由本人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转接组织关系。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需在1个月内,凭原介绍信(第二、三联齐)向各党支部申请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 专升本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至本科院校录取单位。

(三)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二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基本流程

(一)去向单位为省外单位或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

   目前湖北省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和全国联网,故省外暂无法接收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目标党组织应根据党员介绍信、党员档案等信息将党员信息重新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去往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接流程如下:

1、第一步 向支部报告、登记组织关系转出去向

2、第二步 在学院学生支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3、第三步 凭纸质介绍信到目标党组织报道,落实组织关系并开具回执

4、第四步 回执交给各支部书记,并拍照发到支部书记邮箱63755144@qq.com学院收到回执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接

5、第五步 目标党组织将党员信息重新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6、转接完成

去往银行等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的网上暂时无法转接,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流程参照省外转接流程

(二)去向单位为省内校外单位

  去向单位为省内校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接流程如下:

1、第一步 向支部报告、登记组织关系转出去向

2、第二步 学院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接并生成介绍信

3、第三步 到目标党组织报道,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接收

4、转接完成

请各位党员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谢谢配合!